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宣導
就醫民眾及陪診家屬請注意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關心您
1.進入醫療院所所有人員務必佩戴口罩(請自備)。
2.我們會為各位噴乾洗手!並以額溫槍(不會碰到各位)量體溫。
3.若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請佩戴口罩候診,發燒大於攝氏37.5度,依衛福部規定轉診至大醫院發燒門診就醫。
4.就診時同意配合使用健保卡以健保雲端系統確認您的出入境資訊,並填寫【就診前評估表】提供旅遊史、職業別、接觸史及是否群聚(TOCC)。
5.如未據實通報,將可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 條處新臺幣1 萬元至15 萬元罰錢。